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需不需要更名?为什么?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需不需要更名?我的观点是应该尽早更名,尽早解决是一个好的方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不办理继承手续,问题会越来越多,并且解决问题也会变得困难。

你这里的问题比较多,分开来回答。

自己家人之外的别人是否资格分房产

这里你提到是不是别人有资格来分房产,这有一种可能,就是你父母是否还有父母都还健在或者其中一人健在。

也就是你的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或者其中一人健在?如果还健在,在你父亲离世后,爷爷、奶奶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当爷爷、奶奶继承父亲的遗产后,爷爷、奶奶又离世了,爷爷、奶奶遗产的继承,就会由父亲的兄弟姐妹来继承,这时候,你父亲的遗产,就会间接的有你家人之外的人来继承。而你家人就没有权利再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了。

只有这一种情况,会出现自己家人之外的别人有资格分房产。

以下回答的问题,就默认父亲没有父母继承房产。

父亲去世,尽快办理继承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应该尽快更名。为什么要尽快更名呢?这里有几点理由。

①、房产涨价了,多缴纳公证费

父亲离世后,必须办理公证(如果继承人没有分歧,就办理公证继承;如果继承人有分歧,就要法庭诉讼继承。)才能继承房产,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就是根据房产的价格来支付公证费,如果房价上涨了,公证费可能也会上涨。

当然,公证费的上涨不是很多,公证费本身也不多嘛。

②、母亲离世,继承更加复杂

现在办理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就只有子女和配偶有继承权,这样的继承就简单,办理继承就很容易。

如果母亲离世了,那办理的继承就更复杂了,那你的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外公、外婆也有继承权。

而且那时候办理的手续又要复杂一些。

③、资料丢失也是一个问题

时间长了不去办理继承,资料丢失后,你又要去补资料,但职能部门是否给你补资料呢?或者又需要其他资料,就是一个麻烦事情。

房产证怎么正确更名

在母亲还健在的时候,尽快把父亲的继承先办理下来。

①、确定法定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继承的顺序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果这里你父亲没有父母健在了,那合法继承人包括你的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

合法的继承人享有同等份额的继承权。

②、办理继承手续

先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带上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

如果合法的继承人之间有分歧,那就要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来办理继承手续,或者法院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后办理继承手续。

继承手续办好后,就把公证书(法院诉讼或者调解的继承有法院的文书)带上,房产证、合法继承人的户口本、婚姻证明、身份证带上,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转移登记。

③、母亲的财产过户给子女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这说明这套房产是父母共同的财产,父母各占一半。

在父亲离世后,父亲的遗产就只有这套房产的一半,法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这套房子的一半,而余下来的一半,是母亲的财产,母亲的财产是属于母亲,母亲的财产不能继承。

在办理产权转移的时候,最好是把母亲继承父亲的那份遗产,再加上母亲和父亲共同所有的那份财产,一起过户给某个子女。

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个是母亲离世后不用再办理继承手续;另一个是以后子女在出售这套房的时候,也会少交很多税。一般来说,继承部分的房产以后会交纳20%的差额个人所得税,这买卖的时间越长,交纳的税就越多。

继承的财产由几个人继承,每个人继承的份额都是均等的,因此,母亲在这套房产上面有多少份额,是可以计算的,这计算下来的份额,也是可以体现在产权证上面。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

在父亲离世后,应该尽早的办理继承手续,这样办理的手续比较简便,继承也不复杂。

在办理父亲的遗产继承的时候,最好是把母亲的继承份额包括母亲本身产权的一部分,过户给其中某一个子女,这样以后也少了办理继承的手续,如果子女出售这房产,也会少交很多税。

当然,这也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各位对这个问题在下面留言,发表你们的观点和意见,相互交流和学习。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 发表于 2020-11-23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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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