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认缴200万,到注销时没有实缴,还需补齐200万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也就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没有按规定缴纳出资,本身就是违约行为,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前提是其他股东已经足额缴纳出资)。
所以,这个问题本身隐含着一个事实或者前提,也就是认缴出资额未到期。如果已经到期,即便要注销公司,也必须缴足补齐,因为缴纳出资对国家还有一个义务(缴纳印花税)。补齐之后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按照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公告等等。
好,下面讨论未到期怎么办?
办理注销时,出资期限还没有到期的,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债权债务清理完毕没有未获得清偿的债务,不差钱,那你直接申请注销,不需要补齐剩余的290万。
另一种情况是在办理注销时差欠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按企业破产法规定,该出资额要加速到期,也就是必须补齐。
另外,按照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总结一下:
公司注销时要不要补齐出资,主要是考虑公司对外负债清偿情况。也就是到期要补齐,没到期如果有债务未能清偿也要加速到期,如果没有债务也没有到期就不用补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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