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到上税要求,突然要上税竟然说我有额外收入是什么原因?

工资不到交税要求却突然要上个人所得税,这确实够突然地。

然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现象确实存在。一方面,有对税法不尽了解的情况;另一方面,有违规违法者造成纳税人倍感费解的情况。根据老段对个人所得税运筹帷幄的专业认知,题中所提到的情况有且只有两种情况,下面给大家做详细的分析。

 

 

一、“工资”的属性决定预缴税款

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工资的定义,常常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亦或者特许经营所得,全部或者部分统称为“工资”,这是对个税不尽了解的结果。

在个人所得税预缴阶段,上述相同金额的“工资”,代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尽相同。上述4部分收入内容,从预缴规则的不同可以分为两部分。

1、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突出的特点有2。一方面工资薪金的起征点为5000块,其中所提到的2000块钱的工资是不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另一方面其税率是由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决定预缴的比率。

可以肯定的说,如果是工资薪金属性,其中所涉及的2000元工资,无论是预缴阶段还是汇算清缴,都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了有部分“纳税筹划”得“精英”,把实际很高的工资薪金,分配由不同的义务扣缴人发放,在新的个税系统是不可能逃避个人所得税的。

2、其他收入

其中所提到的2000元,如果属于劳务所得稿酬,亦或者特许经营所得的其他收入,确实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

一方面,其他收入的起征点,无限趋近于800元,题中2000元的收入确实需要预缴个税。虽然,当年预交个税,次年汇算清缴或能退税。但是,对于绝大部分纳税人来说,多理解为“脱裤子放屁”。

另一方面,其他收入的个税税率起点就是20%。

二、别人违法违规自己躺枪

经历过2020年年初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人们都还记忆犹新。很多纳税人在其他单位并没有取得任何收入,或者仅取得了部分收入。这是一种乱象,一种无知的乱象。

许多违法违规的义务扣缴人,“我以为我认为我觉得”违法乱纪不会轻易被发现。这种一厢情愿的无知,害了自己,也害了纳税人!

自然人扣税系统是一套完善的纳税系统,且对于特定人群公开透明。任何纳税人只需要登录自然人系统,就可以对自己以往的纳税记录和收入事项做完整详尽的查询。

其中所提到的情况建议您注册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对于自己的收入情况做详细的掌握,对于虚假不实的收入,向税务机关点击申诉按钮,等待税务机关的处理结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