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学校宿舍未锁门,后勤处私自进入带走四台电脑要求学生携带保证书一周后领取是否合法?

回答:

大学的后勤处素质应该还是比较好的,他们做事情一般不会让自己的行为跨越法律的规范。

看来题主对后勤处私自进入未锁门的宿舍,拿走4台电脑这件事。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从题主提供的信息来看,后勤处拿走电脑还要通知学生带保证书,一周之后去领。可见他们并没有盗窃的故意。也没有私自占领的意图,多半是为了安全考虑。

记得原来我在城里住的一段时间里。机关团体及商户被盗窃的事情时有发生。

警察叔叔们一方面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一方面动员大家提高警惕。做好自我防控工作。

当时有一句比较典型的口号是,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儿。

意思是本单位以及各商户的人,首先要有自我防范意识。自己也要有一定的安保和防盗措施。发生盗窃案件以后。首先要查的是单位或者个人自身的防盗意识和防盗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比如警察叔叔们在晚上会敲商户的门。发现里面没人驻守。第二天就会严厉地批评他们。

经过这么一番治理,盗窃案件还真少了不少。

大学校园虽然比较安全。但是丢东西的事还是会发生的。

大学生要有防范意识,保护好个人贵重物品。不给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发案率就会大大降低。

俗话说,一人为私……后勤处到宿舍拿电脑的时候,肯定不会是一个人做这件事。他们一定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不会为了工作把自己陷入当被告的坑。

他们一定是二人以上。说不定还会有执法记录视频。

后勤处这样做,目的可能在于给那些没有自我防范意识,没有认真做好安防工作习惯的大学生们一个警示。告诉他们今后这类事情不要再发生。

这件事情本身对大学生们并没有多少恶意。是在帮助他们防止个人财产不受损失。

即便这些学生认为受到了侵犯要报警的话,警察叔叔来了,受批评的恐怕还是这些大学生们。

  • 发表于 2022-03-2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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