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重算,是否三项均需要重新计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
上半年退休人员,由于相应的养老金计发因数不全,可能需要下半年再进行重新计算。因此,上半年退休人员往往也有一部分养老金补差发放。不过,跟上年度已经退休的人员进行养老金增长是不一样的。
基础养老金,要想计算出来需要知道三个因素: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如果说按照60%基数缴费15年,可以领取1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每年的社会平均工资都是有六七月份各个地方人社部门公布。2019年由于国家调整养老保险的收缴政策,一些地方将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改为养老金的计发基数,由人社部门统一公布。
因此,由于平均缴费指数和缴费年限等因素都已经确定不会改变,基础养老金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公布以后就具备重新计算的条件。
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也是类似于基础养老金,跟社会平均工资或者养老金计发基数挂钩,相应的缴费指数、计算年限、过渡性系数都已经确定。因此,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也具备重新计算条件。
个人账户养老金,情况比较复杂,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的余额,每年也要计算利息。相应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2016年开始有人社部统一公布。2016年是8.31%,还是相当高的。记账利率公布以后,就要对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重新计算。这时候才能计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
但是,相应的个人账户记账利息的计算,有的地区是按年计算,有的地区是具体到月,还是要看各地的规定执行。
所以 ,正常来讲上半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算,当养老金计发因素具备以后,三项养老金待遇都要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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