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不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有何依据?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首先,纠正一下,不是法人代表,而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这就是常说的法人不是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在法律上代表公司行使权力、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任,但也可以由公司的职工或其他自然人担任。
由于我国法律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担任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实务中常常见到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了规避公司设立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自己不担任法定代表人,而让职工或其他自然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这就出现了题目中的问题,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是否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确,原则上不承担。即使是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也不承担公司债务。这是由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决定的。
但是,有原则必有例外,实务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也不鲜见,这往往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满足了某些法律的特别规定,惹祸上身。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也不是一个问答能讲清楚的,如确实遇到此类问题,请咨询你的律师或公司法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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