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已认证发票未填申报表怎么办?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其实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在勾选认证平台勾选认证,或者去税局扫描认证,第二步是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时候把进项税额填写在抵扣报表上。

有些会计小白,有的忘了认证,有的忘了抵扣。总之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会给企业带来 经济损失,因为销项税率就成了当月的增值税税负了。

当月已认证发票未填申报表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78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超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规定了四种客观情况:

  1. 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造成的威能如期申报抵扣。

  2. 有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封存扣押了纳税人的账簿,税务资料,导致无法按时申报抵扣。

  3. 税务机关的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获得认证结果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申报抵扣的。

  4. 由于企业的办税人员伤亡,突发重疾,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未能及时申报抵扣的。

  5.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月已认证发票未填申报表怎么办?

以上五种情况,在报经税局审核同意以后,可以继续抵扣。在这五种规定范围之外的,那就只能做进项税额转出了,不能抵扣了。

如果想继续抵扣,可以试试第五种规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导致不能抵扣进项税。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当一次经验教训了,毕竟会计工作应该就是严谨认真的,一不小心,造成的损失都是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