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经营期不足1个季度如何计算免征增值税销售额?

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完整的自然季度的,按照实际经营天数的累计,计算缴纳增值税,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纳税户(不包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请参照下面实例:

实际经营期不足1个季度如何计算免征增值税销售额?

例1、A企业2019年2月份登记设立,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份发生不含税销售额9万元,同时取得合法进项税额13000元;2019年3月份发生不含税销售额3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4334元.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1、申报期

一般纳税人通常是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是免征增值的对象!

2、计算

2月份A企业应纳税额=9万元X16%(税率根据实际选择)-13000=14400-13000=1400元;


3月份A企业应纳税额=3万元X16%(税率根据实际选择)-4334=4800-4334=466元.


例2、B企业2019年2月份登记设立,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2月份发生不含税销售额9万元;2019年3月份发生不含税销售额3万元.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1、申报期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按季度申报,2019年4月份申报缴纳2019年第1季度增值税

2、计算缴纳

2019年B企业第1季度不含税销售额=9万+3万=12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符合小微企业增值税暂免条件!实际应纳税额=0!

例3、C企业2019年2月份登记设立,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2月份发生不含税销售额16万元;2019年3月份发生不含税销售额13万元.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1、申报期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按季度申报,2019年4月份申报缴纳2019年第1季度增值税


2、计算缴纳

2019年C企业第1季度不含税销售额=16万+13万=29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符合小微企业增值税暂免条件!实际应纳税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