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业务开票有什么规定?

这是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的概念。是否可以开票,笔者从经济法和税法相关规定和现实工作中的情况与大家讨论一下。笔者认为,无论是文字上的规定,还是现实工作中,都不能,也不要超经营范围开票!
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业务开票有什么规定?

一、税法和经济法的相关规定

超经营范围开票的本质是超范围经营的范畴,经济法是明确禁止的。特别是前置审批事项,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措施和实际打击力度是相当大的。需要超经营范围开票,建议先到工商部门做经营范围变更,然后再到税务机关变更涉税事项。如果遇到前置审批事项,经营主体无法变更经营范围的,不要超经营范围开票,千万不要涉险!

二、现实工作中的情况

1、现实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一般审批事项的经营范围,大概率给予核准和变更。所以,经营主体遇见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以外的经济业务,可积极配合变更。

超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部门打击力度是持续的,包括事前、事中及事后,不要轻易涉险!

2、税务机关对超范围开票,相对于工商部门监管的态度明显要宽松一些。

设立初期,税种核定事项,一般依照工商管理部门的数据进行,超出工商部门的核准范围不予超范围核准。

经营过程中,超范围开票,税务机关实际监控能力有限,只要是相同税率和预先核定税种,超范围的发票是能开出来的。同时,事后税务机关主要对纳税义务进行监控,对超经营范围开票一般不做处罚。

3、现实工作中的实例。笔者有家客户是专门经营修理厂的小微企业。某日,该修理厂接到客户要求开“车辆检测费”,业主咨询我能不能开发票给她。这家修理厂的整体情况我是掌握的,经营范围明确没有这条。我建议开修理费!在客户的强烈要求下,该修理厂给客户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写成“车辆检测费”。结果这客户拿着发票去检车,结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