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企业如何纳税才能获得更大税收利益?


营改增之后,提供园林绿化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园林绿化服务,营改增后最大的矛盾就是很多项目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销项税额,因此造成提供园林绿化的企业增值税税负较高。按照营改增后的文件规定,有两个方法可以降低园林绿化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园林绿化企业如何纳税才能获得更大税收利益?

第一,提供园林绿化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签订的合同项目符合甲供工程,清包工工程和工程老项目,那么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方法来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简易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3%征收率。但是条件是甲方同意索取3%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 

第二、如果您提供的是植物养护服务,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1号公告明确规定,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征收率为3%)。6%与11%比税负下降了5%。税率降低了即使不能充分的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提供植物养护服务的纳税人,也可以降低增值税的税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