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挂靠在建筑公司下的“包工头”该如何应对?

建筑行业挂靠公司非常普遍。挂靠公司的负责人“包工头”,怎样才能规范纳税?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这是包工头最关心的问题。包工头做小了就是一个小包工队;做大了,就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好,下面从两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营改增后,挂靠在建筑公司下的“包工头”该如何应对?

一、小包工队的税务处理。

如果您是一家小包工队的负责人。为了给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到工商局办理个体工商执照就可以,再到国地税办税务登记。如果甲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就可以为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您到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如您与甲方签订合同项目金额为103万元。

增值税不含税金额=103÷(1十3%)=100

应交增值税额=100x3%=3

二、建筑劳务派遣公司的税务处理。

如果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且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项目金额比较大。就应该办一个建筑劳务派遣公司的工商执照,再到国地税办税务登记。然后在国税局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有两种缴纳方式。

1.是全额依6%税率缴纳;

2.是差额依5%征收率缴纳。

用例题来说明。

贵公司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500万,

为员工支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460万。

发生办公费等零星支出,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1.7万元。

(一)全额计算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500÷(1十6%)=471.70

销项税额=471.70x6%=28.30

进项税额=1.7

应纳增值税额=28.30一1.7=26.60

(二)差额计算增值税

如果贵公司向国税局备案,申请差额征税。那么计算方法如下。

差额的销售额500一460=40

应交增值税额40÷(1十5%)X5%=1.90万元

采用差额开票方法,为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1.90万元。

两种计算方法的比较:

全额计税应缴增值税额为26.60万元,

为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可以抵扣28.30万元。

差额计税应缴增值税为1.90万元,

为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可以抵扣1.90万元。

所以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全额缴税增值税额缴纳较多,甲方取得的进项税额抵扣也较多。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缴税,增值税税额缴纳较少,甲方取得的进项税额抵扣也较少。因此两种方式具体选择哪一种,要与甲方协商,才能确定自己的缴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