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明确答案是充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税总公告(2017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另外核定征收企业有些特殊规定,我们需要了解。

一、核定征收企业可享受

“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政策。

二、核定征收企业不可享受。

(一)核定征收企业不享受农林牧渔所得减免等税基式优惠、加计扣除,也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优惠,更不得享受购置特定设备抵税的税额式优惠。

(二)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定年度也不确认亏损。

三、核定征收企业涉税风险

(一)核定征收企业存在实际税负增加的风险。部分行业核定征收的实际税负往往高于查账征收。

(二)应该取得发票而不取得发票,直接造成上游企业偷漏税的风险。

核定征收企业的风险点也是税收征管风险评估风险点。目前金三系统的大数据库非常强大。企业在核定征收所得税时,要实事求是,不要认为核定得越低越好,要与企业实际经营基本相符。如果与次年经营差异较大,会产生涉税风险。为杜绝核定征收的税务风险,纳税人要谨慎选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