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业务收到货物,但未取得的发票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是很常见的。相关的会计处理其实也很简单的,一起来看看吧。
举例说明
具体到本题,假设某公司9月份购入材料一批,。合同规定的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已验收入库,款未付。相关账务处理如下(为简便,不考虑除增值税外的其他因素):
9月份账务处理:
①暂估入账分录:
借:原材料 100
贷:应付账款一暂估应付账款 100
10月份账务处理:
②月初,冲销原分录:
借:原材料 -100
贷:应付账款一暂估应付账款 -100
本月收到发票,情况就比较复杂,小规模纳税人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项处理不同,对一般纳税人而言,还得区别普票或专票,专票是否认证、是否可抵扣等。本例假设为一般纳税人,专票已认证且进项可抵。
③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
银行存款等 116
暂估入账,涉及分录如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