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明细和销项明细不一样可以抵扣吗?

答案是可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有多项时,可以用a的销项税额抵扣b的进项税额。
举个栗子。

某汽车4S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修理、汽车零配件销售等。2018年1月份,销售汽车产生销项税200万元,修理汽车产生销项税额30万元,本月购入汽车产生进项220万元,因为库存零配件多,所以本月没有购入汽车零部件。求本月应纳增值税额。

本月销项税额=200十30=230

本月进项税额=220

本月应纳税额=230一220=10万元

从这个栗子中,我们可以看出。1月份汽车修理产生的30万元的的销项税额抵扣了本月购入汽车的进项税额,因为本月没有购进汽车零部件,允许去抵扣汽车的进项税额。

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本明细账中也能看得出来,每个企业只设一本帐,而不是按照经营范围的项目来设值多个明细帐。它跟企业所得税不一样,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与成本必须是对应的。刚刚接触增值税的时候,很多人都有这个疑虑。懂得了增值税的抵扣原理,就能解除这个疑问。